9/18/09

新聞自由

新疆武警阻礙記者採訪一事近日在城中鬧得熱烘烘,本人上周亦曾到當地進行採訪,回想數天的採訪經過,亦確實令人非常「無癮」。因為即使你身上持有效的採訪證件,仍會被人阻止採訪,經常有被「洗相」的要求,每次看見好畫面好題材,不是要快拍兩張,就是索性偷拍,雖然這採訪方法在內地已習以為常。

但其實在香港,記者並非如社會想像般因採訪自由而「路路暢通」。平日在香港街上舉機拍攝採訪,經常被途人惡言相向,有人會試圖遮擋鏡頭,甚至搶相機。即使你如何解釋,說街上拍照是合法,或多番表明自己身份,也無人理會,對方往往以侵犯私隱等字眼一再阻撓,甚至要求查看或刪除照片。雙方往往僵持不下,很多時候更要報警收場。

這些攝影記者幾乎每天都要面對的情景,令我想起英國近年實施的反恐法,限制市民在公眾地方拍照,引起攝影業界的強烈抨擊,多宗警察濫用法例限制攝影師拍照,把他們視作恐怖份子,倫敦就曾發生一位奧地利遊客和他的兒子被警察制止拍照,要求他們刪除照片,只因他們拍了一張巴士站的照片,結果整個旅程的相片均被刪除。

或許你會覺得,阻止攝影記者拍少一兩張照片,稱不上是什麼大事。但其實一個小小的動作,
背後卻蘊藏重大意義。試想想,今天若你能阻止我記下事實,他日誰可為社會訴說真相。記者用筆用鏡頭為每天發生的事留下證據,才能制衡政府,爭取公義,當大家每天翻開報紙時,或許不太在乎背後的採訪經過,到有一天,你發現媒體無法彰顯事實,那時才發現香港採訪自由是如此彌足珍貴,恐怕已太遲了。

捍衛新聞自由並非香港一千數百個新聞從業員的事,而是全港七百萬市民的事,若大家繼續只顧自己,或許有一天,就是香港爆發瘟疫,你我說不定也會被蒙在鼓裡。